2025年5月27日—6月5日,我委在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各界揭露寻求关于《推动“电动宜宾”工程建造支撑办法(寻求定见稿)》的定见主张。现寻求定见期满,共收到公民黄某某的定见和主张3条,均未采用,详细状况如下。
针对第1条“补助鼓励:对个人和企业购买新能源轿车给予购车补助;对新建公共充电桩按建造本钱30%—50%补助;对新能源运营车辆按路程给予运营补助”,此条未予采用。原因:一是省市已出台有关方针给予购车补助。二是到2025年5月底,全市全体车桩比已达到1.5:1,已根本满意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,后续将以商场化方法逐渐引导全市充电基础设备合理地布局。三是现在新能源车辆从事运营事务已比较遍及,独自给予运营补助缺少上位方针根据,且有违商场公平竞争相关要求。
针对第2条“设备建造:新建小区100%配建充电设备,已建成小区逐渐改造;2025年前,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备服务半径不超1公里,高速服务区快充站全掩盖”,此条未予采用。原因:一是在《宜宾贯彻执行“电动四川”行动计划(2022—2025年)施行方案》中,已清晰推动既有寓居社区充电桩建造,对新建寓居社区固定车位充电桩份额原则上不低于15%,此条已在施行。二是现在中心城区已建成掩盖半径小于1.5公里的充电网络,我市将继续推动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备的合理布局建造,以满意市民的充电需求。三是经与交通部门核实,全市现有20个高速服务区,已有19个装设充电设备,仅有宜宾东(宜宾—内江方向)服务区因为现场地舆条件约束无法装置。
针对第3条“方针歪斜:设新能源轿车专用车道;政府停车场对新能源轿车停车费折半;优化新能源轿车挂号流程,延伸年检周期”,此条未予采用。原因:一是设置新能源轿车专用车道对路途宽度、新能源轿车占比都有要求,从我市现有路途现状和新能源车占比来看,设置新能源轿车专用道利用率低,将下降全体路网功率。二是依照《关于进一步清晰机动车停放收费减免方针的告诉》(宜发改发〔2022〕161号),全市规模政府或政府渠道公司出资的公共停车场(点)停放新能源轿车,履行2小时内免费,超越2小时的停车费按政府定价规范折半征收,此条已执行。三是全市车管所已设置10个新能源轿车处理专窗,已优化挂号流程。轿车的年检周期是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及其施行法令、机动车查验相关国标等一致规则,现行的法令和法规未针对新能源轿车设定不同的查验周期规范。